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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选聘校团委学生副书记的通知

2017-11-16 小团 丽水学院团委

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,增强学生干部的社会工作能力,培育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,培养优秀的后备青年学生干部,经研究,决定面向全校2015级、2016级学生公开选聘校团委副书记2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岗位职数及任期


1.本次选聘校团委学生副书记2名;

2.本次选聘岗位任期为一年(2017年12月-2018年12月)。



二、基本条件


1.系我校2015级、2016级全日制在校学生,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,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优先考虑。

2.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作风正派,诚信守法。

3.热爱共青团工作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,工作积极主动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,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强。

4.曾担任或正在担任校、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(包括校学生会主席团、各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团以及主要学生党团干部),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,熟悉共青团工作,具有较强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,活动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,愿意积极为我校共青团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,精力充沛。

5.获得过团学系统校级及以上奖励,组织或参与组织过校级及以上团学工作活动。

6.身心健康,具备较强时间管理能力,能够保证相对稳定的工作时段。



三、岗位内容


在校团委书记的统一领导下,根据录用后工作的实际需要,协助完成以下各项工作:

1.参与指导基层团建工作,协助做好新世纪人才学院(青马工程)的各项工作,共青团工作年度评比的基础材料准备、各类先进推报和表彰总结工作;

2.协助做好高校共青团改革工作,具体负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的实施工作,PU口袋校园网络平台运营团队建设、使用培训以及管理维护工作。

3.协助做好校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、绿谷青年、礼仪队等校级各类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;

4.协助学生科技创新相关培训指导工作,校内大学生科技创新、创业活动的策划、组织、考评等管理工作,我校参加各类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竞赛、创业大赛有关组织工作;

5.协助做好校团委组织的大型活动具体事务协调和工作考评,信息上报、来访接待、对外交流等相关办公室事务的处理工作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。



四、选聘方式和程序


1.报名方式。11月16日-20日,通过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进行。学院推荐本着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各推荐1名候选人,填写《丽水学院公开选聘校团委学生副书记申报表》(附件),经学院党委审核盖章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获奖证书复印件等)。学生自荐直接填写《丽水学院公开选聘校团委学生副书记申报表》(附件),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,按要求报送。(最下方阅读原文可以查看文件)

电子版报名材料报送邮箱:651882566@qq.com;

纸质版报名材料报送地点:大学生活动中心323室(校团委办公室)。

联系人:李茂平;联系电话:2271185。

(最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文件)

2.资格审查。11月21-22日,校团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,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,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。

3.面试。11月23日-26日,由校团委牵头,组织选聘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,结合日常表现评价,集体研究决定拟任建议人选。

4.结果示公11月27日-12月1日,对拟聘建议人选进行公示,听取群众意见,接受群众监督。

5.聘任公示结束后,对没有异议的任职人选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。试用期三个月,任期一年(含试用期)。

(最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文件)


编辑/许佳敏 审核/宋诗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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